LED電子顯示屏光源單位講解
LED電子顯示屏光源單位坎德拉,即cd。光源在給定方向的單位立體角中發射的光通量定義為光源在該方向的(發)光強(度),發光強度是針對點光源而言的,或者發光體的大小與照射距離相比比較小的場合。這個量是表明發光體在空間發射的會聚能力的。可以說,發光強度就是描述了光源到底有多“亮”,因為它是光功率與會聚能力的一個共同的描述。發光強度越大,光源看起來就越亮,同時在相同條件下被該光源照射後的物體也就越亮,因此,早些時候描述手電都用這個參數。
現在LED電子顯示屏的LED也用這個單位來描述,比如某LED是15000的,單位是mcd,1000mcd=1cd,因此15000mcd就是15cd。之所以LED用毫cd(mcd)而不直接用cd來表示,是因為以前最早LED比較暗,比如1984年標準5mm的LED其發光強度才0.005cd,因此才用mcd表示。
用發光強度來表示“亮度”的缺點是,如果管芯完全一樣的兩個LED,會聚程度好的發光強度就高。因此,用戶在購買LED的時候不要隻關注高I值,還要看照射角度。很多高I值的LED並非提高自身的發射效率來達到,而是把鏡頭加長照射角度變窄而實現,這盡管對LED手電有用,但可觀察角度也受限。另外,同樣的管芯LED,直徑5mm的I值就比3mm的大一倍多,但隻有直徑10mm的1/4,因為透鏡越大會聚特性就越好。